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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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存贷比上调至24倍
发布日期:2023-03-31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购房资金压力,兰州公积金中心将于2023年4月10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缴存余额系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8倍提高至24倍,缴存时间系数也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贷款职工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的实际贷款额度将明显提高。

兰州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机制,即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调整后缴存时间在6至24个月的,实际可贷额度平均提高15万元。如下表:

序号

缴存时间区间

人均缴存余额(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可贷额度差
  (万元)

缴存余额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

可贷额度
  (万元)

缴存余额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

可贷额度
  (万元)

1

缴存时间=6个月

7838

18

1

18

24

1

24

6

2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7838

18

1

18

24

1.2

28.8

10.8

3

12个月<缴存时间≤18个月

14805

18

1.1

29.3

24

1.3

46.1

16.8

4

18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18662

18

1.2

40.3

24

1.3

58.2

17.9

5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26995

18

1.3

63.1

24

1.5

70

6.9

6

缴存时间>36个月

70563

18

1.5

70

24

1.5

7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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