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在目前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着眼于帮助城镇居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因此,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住房建设方面的消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的专项用途,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