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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登管理部荣获“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
发布日期:2020-05-22 | 访问次数: |
近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登管理部被永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中心永登管理部以兰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学习、提升本领,优化服务、树好形象,实现了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以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公积金服务群众、服务百姓的基本职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服务理念,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参加街道和社区的各项志愿活动。 截至目前,我中心已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下设的安宁管理部、永登管理部已创建为区县级文明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