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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积金中心党组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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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30 | 访问次数: |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7月12日对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积金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6个固定意见箱: 1.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86号12楼)。 2.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服务大厅(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金轮广场187号)。 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关管理部服务大厅(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兰州市政务中心4楼)。 4.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七里河管理部服务大厅(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百合家园4号二楼西侧) 5.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固管理部服务大厅(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蓝馨花园A区东侧4号商铺)。 6.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宁管理部服务大厅(兰州市安宁区建宁东路康居小区18号楼)。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阿波罗大酒店705室,邮编:730000;设电子邮箱:(lzdjlxcdsz@163.com) 三、设信访联系电话:17739913750,受理时间:9:00—18:00。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0年4月30日至7月12日(双休日除外)。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