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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24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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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一、部门职责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于2004年4月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兰州铁路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核算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县级建制,事业性质,参公管理,隶属兰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内设办公室、研究室、计划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科、信息科、稽核科、稽查科、服务管理科9个科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城关管理部、七里河管理部、西固管理部、安宁管理部、红古管理部、永登管理部、榆中管理部、皋兰管理部10个分支机构。正式人员编制100人,市人社部门核定聘用人员103人,劳务外包36人。2020年预算人数为233人(不含已退休人员15人),其中:正式人员97人,聘用人员100人,劳务外包36人。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2120.41万元,较2019年同期预算2997.14万元减少了876.73万元,减少了29.25%。其中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1.6万元,占减少总额的5.89%;项目支出减少825.13万元,占减少总额的94.11%。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508.86万元,较2019年同期预算1560.46万元减少51.6万元,减少了3.31%。

1、人员经费1304.11万元,较2019年同期预算1335.19万元减少了31.08万元,减少了2.32%,主要系2020年养老保险缴纳的比例由20%下调至16%所致。

2、公用经费204.75万元,较2019年同期预算225.27万元减少了20.52万元,减少了9.11%,主要原因系2020年将原列入公用经费的新区管理部人员补助按照市财政的要求从公用经费中剔除列入专项中。

(二)项目支出。我中心项目均属于专项业务类项目,无改革发展类项目。2020年项目支出611.55万元,较2019年同期预算1436.68万元减少了825.13万元,减少了57.43%。主要原因系压缩项目支出总额所致。

(三)“三公”经费。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较2019年预算的5.7万元减少了0.7万元,减少12.28%。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9年预算1.7万元减少41.17%,减少原因系公用经费压缩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出国费用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培训费2020年预算0万元;会议费0万元。“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均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4.75万元(含压缩5%综合办公经费2.75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2.3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3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02万元,工会经费4.45万元,职工福利费13.91万元,公用取暖费45.21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拟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1.大厅经费中购纸张及办公用品13.99万元;购硒鼓、粉盒等办公耗材23.77万元;2.委托贷款抵押代办手续费221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把握住房公积金改革方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做到与本部门职能及中长期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符。建立了预算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强化项目预算内部控制管理,对所有专项资金遵循 “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的原则,对本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评分并申报,不断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为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适应新时代、推动新发展,努力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大力支持兰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用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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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224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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