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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详尽的内容、准确的数据总结了一年来我市4个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运行情况。现就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业务运行情况进行解读。

2018年,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53.66亿元,提取39.6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97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38亿元。总体运行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稳步增长

2018年,新开户单位768家,实缴单位7006家,净增单位650家;实缴职工44.82万人,净增职工3.71万人;缴存额53.66亿元,同比增长11.93%。2018年末,缴存总额388.20亿元,同比增长16.04%;缴存余额186.45亿元,同比增长8.13%。

2017-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对比表

年份

实缴 单位     (个)

比上年增长(%)

实缴职工(万人)

比上年增长(%)

缴存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缴存总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缴存余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2017

6356

1.52%

41.11

2.55%

47.94

10.08%

334.54

16.72%

172.43

10.63%

2018

7006

10.23%

44.82

9.04%

53.66

11.93%

388.20

16.04%

186.45

8.13%

稳步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在把握好维护职工建缴公积金的合法权益和合理降低企业负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归集扩面工作,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稳步增长,公积金制度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主动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缴存金额三项主要指标连年增长。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23%、9.04%和11.93%。

2017-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对比图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迅速上升

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10.13万笔,同比增长27.14%,提取额39.64亿元,比上年增加8.27亿元,增长了26.36%。

自2017年到2018年的两年来,提取额占同期归集额的比例分别为65.44%和73.87%。2018年末,提取总额201.75亿元,同比增长24.45%,以上指标反映出近两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增速较快。

2017-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对比表

年份

提取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住房消费提取(亿元)

比上年增长(%)

非住房消费提取(亿元)

比上年增长(%)

提取总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2017

31.37

15.03%

22.14

11.65%

9.23

24.06%

162.11

23.98%

2018

39.64

26.36%

27.95

26.24%

11.69

26.65%

201.75

24.45%


2017-2018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对比图

(三)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稳中有增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万笔40.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3%、11.32%。

2017-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对比图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70万笔293.87亿元,贷款余额177.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1%、16.20%、10.3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5.12%,比上年增加1.91个百分点。

2017-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发放情况对比图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住房公积金购房需求,通过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了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30笔,贴息金额463.38万元。

二、增值收益支持廉租住房建设成效显著

2018年,实现增值收益23774.83万元,同比下降2.89%。增值收益率1.32%,比上年减少0.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贴息和融资利息支出增加。

2018年末融资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2亿元,用于解决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以更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要,保障缴存职工权益,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

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63.2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418.8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692.71万元。

2018年增值收益分配占比图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418.8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223.77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735.3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818.34万元。

三、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彰显

(一)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根据住建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文件精神,中心出台了《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兰住金〔2018〕64号),在我中心已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最低均不得低于5%。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这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

(二)有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2018年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贷款发放,有效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减轻了职工住房消费负担,在提取39.64亿元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5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8.7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65%,租赁住房占2.39%,其他占0.2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4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0.8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2%,其他占17.57%)。住房消费类提取已成为职工提取使用的主要方面。

2018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占比图


2018年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比图



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23.39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5789.49万元。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0.01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060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3.38%、6.44%,有力支持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

2017-2018年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对比图

(三)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从贷款人购房的面积和收入情况来分析,中心在“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下,住房公积金主要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刚性需求,充分发挥了住房保障作用。

贷款人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0.74%,90-144(含)平方米占74.67%,144平方米以上占4.59%。

贷款人按购房面积分类对比图

贷款人中,低收入群体(家庭月收入低于6023)占62.27%,中等收入群体(家庭月收入在6023到12046之间)占33.90%,高收入群体(家庭月收入高于12046)占3.83%。

贷款人按家庭月收入分类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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